事业部核算规则-2025年版 20250325.md 1.8 KB

事业部经营指标核算规则

新水岛产品定义与核算规则。新水岛是指太原超级工厂生产的新水岛系列产品或公司指定外委生产的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的产品。销售项目在合同签订后确认套数,投资项目在投资协议和售水合同签订后确认套数。处理规模不足5000吨/天的按比例折算,满1套起算,最小计算单元为1套。

建设及工艺包等事业部考核指标。考核合同额=∑(项目毛利/25%),项目毛利润采用预算数据,托管运营项目按实际运营月数核定最多12个月。净利润=∑项目毛利-(自身组织成本+使用集团公共资源的人日成本+税金及附加)+(∑项目资金成本/利息收益+以前年度亏损)。项目为2022年1月1日后签约,项目毛利=项目毛利总额*当年度实际收款比例,税金及附加=年度实际收款金额0.39%,项目资金成本/利息收益=[项目实际收款(1-项目毛利率)-实际付款]*6%。2025年前亏损不计入后续年度,EPC项目含新水岛时按奖金金额孰高原则确定业绩归属。

运营板块净利润与现金流核算。净利润=∑运营子公司净利润,按预算部下发的收入成本利润表中净利润口径确认。经营性净现金流=∑运营子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当年实际回款-支付的运营成本及费用-支付的各项税费+其它收支净额。

事业部成本核算原则。自身组织成本据实计算,包括人工成本和市场业务费用等。使用集团公共资源人日成本=实际人日数*1800元/人·日。中试实验设备每次租赁费5万元,定制或改装费用由事业部承担,研发中心中试人员分摊人日超过5万元部分按1800元/人·日计入成本。各板块用于核算奖金的净利润基数为减除奖金后的净利润,只循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