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资质津贴管理制度修订V3-20220629-FINAL发布版.md 2.3 KB

员工资质证书及津贴管理规定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管理员工的资质证书,鼓励员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和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以满足企业资质规划及项目实施对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聘用制员工。所指员工资质证书包括建筑业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和环保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国家统考并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发,可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必须通过评审认定并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可网上查询。

证书管理与津贴标准。员工资质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和保管,仅用于公司资质维护和项目需求。公司对持有规定资质证书且注册在公司的员工给予证书津贴,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每月1600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每月850元,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环保工程相关专业)每月700元,中级工程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环保工程相关专业)每月350元。每两年,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重新核定津贴标准并修订制度。

一人多证与津贴发放。员工持有多个证书时,资质津贴按单项标准累计的情况包括:同时持有不同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其他情况只按单项最高津贴标准享受。员工为取得资质证书所花费的报名和考试时间视为出勤。符合津贴发放标准的员工可通过钉钉发起“资质津贴申请”审批流程,经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资质管理员审核后发放。津贴起始时间以员工通过试用期并交证书原件为准,每月与工资合并计税支付。如员工离职,津贴停止发放并以最后工作日为准,证书原件归还员工。本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